尊敬的家长朋友:
暑期来临,学生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生命无价,平安是福。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暑假期间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构建全方位防溺水安全管理体系,请您认真履行家长(监护人)责任,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特致信于您,希望我们能共同为孩子敲响警钟,做到安全知识牢记于心,坚决杜绝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灾难性后果,也会给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任何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孩子带来沉重的伤害。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根本上避免溺水事故。
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长(监护人)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个严禁”(严禁私自下水游泳;严禁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严禁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严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严禁学生擅自开展施救)。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不可手拉手盲目施救,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家长(监护人)要加强对孩子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假期间的教育和管理,对孩子的活动去向要随时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不在身边时应及时找回。要经常性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向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能力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转自《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