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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伤疤忘了疼 二次醉驾又被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5-20    来源:      浏览次数:


好了伤疤忘了疼 二次醉驾又被查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按常理来说酒驾被处罚一次就应该吸取教训,可有人偏不当一回事,无视法律,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心存侥幸再次酒驾被查。

2022年05月06日00时36分许,嫌疑人张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蒙AX****田野牌白色轻型多用途货车,沿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赛马场北路交叉路口以南100处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回民区大队执勤民当场查获。查获过程中,车内散发着浓烈的酒味,驾驶员张某某更是神情恍惚,显得十分紧张,始终不配合酒精检测。执勤民警觉得张某某不仅存在饮酒驾车嫌疑,而且还有可能隐藏着其他秘密。

随后,民警通过网上信息核查发现,原来张某某被执勤民警拦停后行为慌张,不仅仅是因为自己酒后驾车,而是害怕暴露其上一次饮酒驾车被查获的事实,所以在面对民警的问询时因为害怕,所以行为异常,没想到还是被民警发现了端倪。原来,早在2021年04月下旬,张某某已经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交管大队查获,所以他深知酒后驾车的后果以及二次酒后驾驶的危害,但是心存侥幸的他还是在吊销驾驶证的情况下,壮着胆子把车开上了路,最终还是被查获。

执勤民警送往医院对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后经法医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嫌疑人张某某驾驶机动车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89.05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内蒙古交警提示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酒驾被查,违法信息将陪伴终生。“二次酒驾”是没有时间间隔标准,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在以后任何时间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都属“二次酒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广大司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莫要以身试法。  



来源: 内蒙古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