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责任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考核,推进学生党员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工程管理学院决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学生党员责任区制度,通过“党员形象工程”示范带动责任区同学共同进步,具体责任区范围由学生党支部划分,各分支部协助实施,细则如下:
一、学生党员责任区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以公寓文化建设为重点,在学生公寓设置学生党员第一责任区。
每位学生党员分别按宿舍分布负责若干个宿舍,学生党员所在的宿舍和所负责的宿舍为其责任范围,并实行挂牌上岗制度。其具体职责为:
1.从细节入手,抓好一日常规,做学生安全文明督察员。在责任区起到模范带头和监督、保证作用,保证个人所在公寓及所负责公寓的安全、卫生,并向校系“文明宿舍”看齐。
2.从小处着眼,办好主题活动,做学生成长成才的指导员。要贴近学生实际和生活,定期在公寓举办“焦点问题大家谈”活动,创造“党员就在我身边” 的良好氛围,引导同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从长远考虑,消除安全隐患,做学生和谐稳定的消防员。要及时向同学宣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带头遵守执行;及时指出并纠正自己身边同学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含心理障碍)及时排查、化解矛盾,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
4.从大局出发,搞好协调配合,做学生学习、生活的服务员。主动了解责任区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支持、协助公寓管理中心、学生会纪检部、生活部和宿舍楼值班人员的各项工作。
5.从“实”字切入,加强典型事迹宣传和报道,做学生活动的通讯员。要及时进行回头看,挖掘典型,树立样板;每学期末,每位学生党员要向党总支提交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学生状况调查报告,从不同侧面反映学生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以学风建设标兵班集体创建为目标,在所在班级设置学生党员第二责任区。
学生党员所在班级为其责任区范围,其主要职责为:
1.积极带领所在班级同学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拓展素质。
2.深入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有关情况,及时提供指导和帮助,定期向党支部汇报。
3.积极指导、支持、配合班委和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参加各项班级活动,营造良好班风、学风。
4.支持、协助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工作。
5.提高班级同学的政治觉悟、增强集体意识,协助班级综治小组努力做好班级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以扩大组织覆盖面为基础,在所带班级设置学生党员(下班党员)第三责任区。
在“党建带团建”中所带班级为其责任区范围,并在所带班级实行挂牌上岗制度,其主要职责为:
1.积极鼓励团员向党组织靠拢,宣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及入党程序,做好入党申请人的培养。
2. 配合分院团总支的工作,加强对所带班级团支部工作的指导,协助班级团支部推优工作,保证推优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对所带班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培养。
4.做好班级稳定工作,关注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含心理障碍)及时排查、化解矛盾,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
(四)以促进共同发展为主题,在结对帮扶“1+1”活动中设置学生党员第四责任区。
在帮扶“1 1”活动中的帮扶对象为其责任区范围,其主要职责为:
1.主动了解结对帮扶对象的综合情况,建立帮扶对象档案。
2. 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认真观察帮扶对象的变化,使其发生转变。
3.帮扶过程必须有详细记录,整个活动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二、学生党员责任区工作实施内容及步骤
学生党员责任区工作将通过实施五项工程——师德师风建设工程、亮牌示岗承诺工程、支部交流互动工程、党性修养锻炼工程和党建领航提速工程加以落实。整个工作亮点放在“党员形象工程”的设计、树立、展示上。具体思路是:以个体学生党员为点、学生党支部为线、全体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为面层层展开,将学习责任、双义务责任、校级校规责任和文明宿舍等责任分解到四个责任区,量化到党员考核目标中,分步落实,针对不同年级对象和团学工作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
(一)第一阶段(一年级)
围绕新生入学教育和大学生涯规划,设计责任区活动方案,并与校系入学教育系列活动有机统一起来,以“赢在起跑线”特别教育等活动为工作切入点,帮助新生认识自我,了解大学,适应大学生活,尽快完成角色转换,初步确定发展目标。
(二)第二阶段(二年级)
围绕专业学习和素质拓展,开展活动,投身实践。引导学生牢固树立专业思想,夯实专业基础,拓宽知识面,培养多种能力和特长;为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以及资格证等多种职业技能证书的获取提供服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根据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的目标,创造条件,加强能力素质的训练,开展多种技能竞赛,包括板书(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维护、多媒体应用、网页设计、课件制作、筹划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等,增强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的能力。
(三)第三阶段(三年级)
围绕学生就业择业,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把活动重心放到学生对就业形势的分析、自我的合理定位、自荐书的撰写及各类招聘活动的准备上。想方设法为责任区学生调适学业压力和就业压力所产生的心理焦虑;为学生实现顺利毕业与成功就业、创业提供必要的对策建议。
三、学生党员责任区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为提高学生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健全和完善学生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实现学生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学生党员工作、学习实行量化管理,定期督察工作进程,每学年基础分为100分,根据表现逐项增减。
1.学生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参加校系组织的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心得体会以文字材料的形式向组织汇报,理论心得被评为优秀的,加0.5分/次,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心得的,扣0.5分/次,一学期达两次以上的由支部书记找其谈话。学生党员每学期末递交一份思想、学习、工作总结报告,不交扣5分/次。
2.学生党员应该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每学期考试成绩在班级20名(含20名)以后的,需向党支部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并附学习提高计划,并扣5分/次。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不及格的扣3分/门。排名在班级前5名的,加3分/次。
3.学生党员应该诚实守信,应向广大同学宣传考风考纪,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如在考试中有舞弊或协同舞弊行为的,本学年考核不合格,并接受校纪校规和上级党组织处理。
4.学生党员在校内外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可酌情加分,校级刊物加5分/篇,省级及省级以上加10分/篇。
5. 加强党建工作宣传报道,积极向校内外新闻媒体投稿,省级5分/篇,校级2分/篇,系级1分/篇。
6.学生党员应该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旷课或迟到早退。旷课扣10分/次,迟到或早退扣3分/次。
7.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未经请假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扣10分/次,迟到或早退的扣3分/次。
8.学生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配合系团总支、生活部工作,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学生党员所在宿舍被学校抽查为卫生最差寝室的,扣5分/次/人,责任区宿舍扣1分/次/人;凡学生党员所在宿舍被系上检查为卫生最差寝室的,扣3分/次/人,责任区宿舍扣0.5分/次/人。
9.主动担任带班学生党员并按要求完成带班学生党员任务的加3分/班/人,表现突出的酌情再加1-2分/班/人。
10.学生党员应认真履行帮扶“1+1”活动职责,若学生党员在帮扶活动中表现比较突出,帮扶对象有较大进步的加1-3分/人;若没有履行职责,帮扶对象出现违规违纪和其他重大事件的扣0.5—2分/人。
11.主动承担出操考勤任务并按时点到的,一学期加2分/人,迟到或早退的扣0.5分/次。
12.每位学生党员每学期必须根据《工程管理学院学生党员责任区制度实施细则》及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工作学习计划并努力践行。不制定者,扣10分/次,敷衍了事者,扣5分/次。
13.每位学生党员要积极参与校系团学工作,如果在活动中主动承担一定任务并且考核合格的加1分/次;在活动组织中有突出表现的追加1-3分/次。每学期参加院系团学工作未达到三次(含三次),每缺一次扣1分。
14.学生党员所在宿舍有违规电器被查处的扣5分/次/人,有夜不归宿的同学被查处扣5分/次/人,有违反学校规定上网玩游戏的同学被查处的扣3分/次/人,其他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的8分/次/人。学生党员责任区宿舍有违规电器被查处的扣1分/次/人,夜不归宿的同学被查处扣1分/次/人,违反学校规定上网玩游戏的同学被查处扣0.5分/次/人,其他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的5分/次/人。
15.学生党员在参加综合测评、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推优、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违反者,扣5分。
16.凡受到学院通报表扬,加10分/次/人;凡受到分院通报表扬,加7分/次/人,凡为分院的党建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艺体育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及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带来良好声誉的,视情况加1-10分。具体加分程序:由个人提出,分支部审核,总支审定。
17.其他情况,参照以上标准酌情加减分。
四、具体考核
1.本办法由各分支部负责实施,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党总支汇总审定,纪检部协助。
2.考核由两部分组成:支部根据量化细则打分、学生党员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各自所占比例分别为80%、20%。
3.考核采取每学期末写出个人总结,每学年末(六月份)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五、奖惩
1.依据每学年末的考核得分,结合我系“八星工程”每学年评选并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党员之星,报党总支审定。
2.学年考核不合格,由支部书记找其谈话并写出整改计划,如是预备党员,将延长预备期。考核分值排名后5%者,由支部书记找其谈话,如是预备党员,将视情况延长预备期。
3.对于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党员除给予行政处理后,还将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4.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年考核不合格。
(1)受到院系警告及以上处分;
(2)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
(3)在考试中有舞弊或协同舞弊行为;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管理学院所有学生党员,由工程管理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自公布日起执行。